| “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重视并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22日上午,近百家餐饮服务单位参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的食品安全承诺书签字活动,共同承诺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承诺书上,桂林市餐饮服务企业郑重承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消费者餐饮消费的权益及食品安全,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桂林椿记饮业有限公司、桂林中学负责人代表市餐饮服务单位发言,表态要切实履行承诺。
餐饮消费环节,是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桂林市大大小小餐饮服务单位就有4000多家,仅仅靠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就需要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把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龙实华表示,全市将用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制度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具体目标是,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农村80%以上的行政村推行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